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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公积金处于断缴状态 青岛清源化合物暂未回应
 [打印]添加时间:2021-05-0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505
   信网5月7日讯劳动合同中写明社保及公积金按照青岛市规定缴纳,但是实际工作后,公积金却一直处于断缴状态,这让青岛清源化合物有限公司的员工何先生有些不满,认为公司此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信网从青岛清源化合物有限公司处获悉,确实有何先生这一员工,但是关于公积金断缴方面的问题,未作出正面回应。
 
  2020年6月,何先生大学毕业后进入青岛清原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工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关于社保及公积金方面,双方约定的是按照青岛市规定缴纳,这一约定也落实到了合同中。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方面一直给何先生正常交着社保及公积金。今年的2月份,何先生转入青岛清源化合物有限公司,两个公司虽然法人不同,但是高层、财务以及人力等都是同一班人。
 
  在进入青岛清源化合物有限公司后,双方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关于社保及公积金方面,与青岛清原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一致,均为按照青岛市规定缴纳。然而,实际上,该公司却只给交了社保,公积金没有缴纳。“这合法吗?公司为什么能这样明目张胆的断缴?”何先生说。
 
  针对上述情况,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清原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为青岛清源化合物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随后,信网也联系到了青岛清源化合物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确实有何先生这一员工,但是对于其反映的不给缴纳公积金的情况,未作出任何解释说明。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是强制规定的,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员工缴纳。“如果是刚入职的大学生,那么用人单位需在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其余情况,则应在发放工资之日起,用人单位开始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就何先生反映的问题,住房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在与何先生沟通时获知,与该单位负责人已有协商,并承诺会尽快补缴公积金。何先生称会一个月后视补缴情况再做下一步的决定。对此,住房公积金中心建议何先生在合适的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工资流水、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进行现场投诉。
 
  下一步,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将积极作为,采取主动措施,通过调阅单位社保参保数据核查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施上门监督检查,要求被检查单位作出说明等手段进行催缴执法,以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