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labour service),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概念
劳务有狭义劳务和广义劳务之分。狭义劳务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如教师、律师、医生、理发师等人员提供的服务。广义劳务除了包括狭义劳务之外,还包括这样一类劳务,即它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附着于物质产品之中,体现为商品,如厨师、修理师、裁缝等人员提供的服务。
劳务概念和第三产业概念之间存在着相通之处。第三产业的主要特征,就在于向社会提供劳务。
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以提供劳务为主要特征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其中的第三个层次(即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产生
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国家和各地政府的重要课题。我国城镇每年至少有5千万人处于失业状态,农村每年有1.5亿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城镇就业,也就是说,我国每年最少有2亿人需要工作。一方面是巨大的劳动力群体,另一方面则是不少地区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每年几百万的用工缺口,供求矛盾表现尤为畸形,因此造成大范围的跨省劳务输出和输入,形成了巨大的劳务市场。
分类
劳务范围很广,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分为:
①生活服务。指直接为人们生活提供的服务。如:饮食、理发、浴池、旅店、影院、剧院等。这种劳务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
②生产服务。指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的服务,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如:运输、保管、包装、维修等。这种劳务也是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由于劳务的部门、行业或职业的性质不同,产生的服务所起的作用也就有所不同。有的服务能满足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如:艺术、旅游等;有的服务与生产过程直接发生联系,如:科学技术直接应用于生产过程,商品的分类、包装和保管属于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这类活动是生产性的,能创造价值,计算其成果时,应计入国民收入中,其他劳动并不创造价值。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生产部门所提供的价值愈多,劳务部门、行业或职业有逐渐发展的趋势,面临所谓第四次产业革命挑战的未来社会,这种劳务性的服务部门更会大量发展。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的优势
在劳务派遣公司还未出现时,企业职工的调动、招聘、管理、培训、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人员的考核等大量烦琐事务都给人事或管理部门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但随着就业派遣的出现,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就业中介机构逐渐参与到企业的人事运作之中,分担了人事或管理部门的一部分工作,最大限度净化了企业的用工管理职能,使企业能集中精力投入到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