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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展示活动”进行中!
 [打印]添加时间:2022-04-20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80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20个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3月25日,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启动“全国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征集展示活动”。
 
  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选拔劳务品牌从业者作为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让老百姓讲述自己的故事,树立草根典型。
 
  对象条件
 
  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为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劳务品牌有关经济组织中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认可,能体现所在劳务品牌的精神内涵,能代表本行业劳动者的精神风貌的先进个人。向生产、设计、操作等基层一线劳动者倾斜。
 
  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技术精湛,具备相应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同等技术技能水平。掌握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或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或获得区县级以上技能荣誉称号及其他有关奖项。
 
  (三)服务企业、奉献社会,在师带徒、传帮带等方面成绩突出,带动企业或行业职工提升岗位技能水平,拉动和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报送材料
 
  (一)文字资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所获奖项(需提供扫描件)等;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突出贡献;在行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等。二是劳务品牌情况介绍,包括产值、带动就业规模、所获奖项、社会贡献等。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语言精练。字数在3000字以内。
 
  (二)视频资料。微视频讲述个人的职业成长故事,以此反映所在劳务品牌企业的企业文化和所在行业劳动者的精神内核,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自我介绍、领导同事对个人的评价;二是个人在工作场景的工作状态或参加比赛等活动内容;三是讲述个人工作中的感人故事、收获体会;四是结尾以一句话或一句口号(宜20个字以内)推广代表的劳务品牌。微视频的时长3分钟以内,MOV或MP4格式,分辨率1080P,帧数为25帧或30帧,画面质优,声音清晰,可供二次传播使用。
 
  (三)图片资料。提供5张以内工作场景照片,每张5M以上。
 
  推荐报名
 
  “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既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厅(局)集中推选,也可由县(市、区)人社局推荐,还可由劳务品牌创建承办单位自主推荐。一个劳务品牌按要求推荐一名形象代言人。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后,由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文字、视频和图片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报社指定邮箱。
 
  活动形式
 
  各地推选的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将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微信公众号(ID:laodongzhimei)、中国劳动保障报新闻网(https://www.clssn.com/)上展示并开展群众点赞活动。
 
  此外,根据技术等级、竞赛成绩、荣誉称号、绝技绝活、传帮带作用和群众认可度等指标进行专家评审。
 
  结合微信点赞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个劳务品牌形象代言人,进行广泛的宣传推介,并参加集中展示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