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支持东部地区家政劳务品牌在中西部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
完善家政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加强家政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通过举办各类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以赛带训,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
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健康发展
加强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作用,围绕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家政劳务品牌标准体系,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鼓励和支持家政劳务品牌加强规范化建设,优化品牌名称、标识等要素,支持有条件的注册申请商标专利。
鼓励有条件的家政劳务品牌向员工制家政企业转型,推动家政服务职业化、规模化发展。
鼓励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社会团体建立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诚信评价,倡导家政劳务品牌开展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
将家政劳务品牌纳入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