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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已培育形成115个劳务品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
 [打印]添加时间:2022-09-2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4630
   记者从9月26日举行的“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专场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扎实推进“云南过桥米线”“云南特色小吃”“云南生态咖啡”“云南生态茶叶”等重点劳务品牌培育,全省形成“丘北纺织工”“巍山乡厨”“鹤庆银匠”等劳务品牌115个。
 
  其中,有5个劳务品牌入围全国100强,吸纳从业人员约180万人,年收入约1090亿元。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榆坚表示,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滇字号”劳务品牌已成为云南重要的“就业名片”和“质量认证”。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量”与“质”双提升,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稳步增长。今年,我省已实现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567.21万人。截至今年二季度,全省外出务工人员平均月工资收入达4182元,比2015年增加1314元,增幅达45.82%。
 
  十年来,我省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群众饭碗越端越牢。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0.13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占比达到46.04%,比2012年提高了22.74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8月,我省已通过“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14万人,发放贷款1224亿元,成为全国第三个贷款发放总量超千亿的省份,带动就业316万人次。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目前已达70万人左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金涛向记者介绍,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今年1月,我省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从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4个方面,出台24条具体措施,筑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屏障,分类规范引导灵活多样的用工关系,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