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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利弊和社会现状
 [打印]添加时间:2023-03-14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46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不能超过正式员工的10%,必须同工同酬!这句话基本就是说说罢了!实际上劳务派遣工的收入较低,社保保障也不可靠,出现工伤等问题,往往被推来推去,正当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
 
  曾几何时劳务公司,人力公司兴起火热至今,各大企事业单位,大型私营企业趋之若鹜。全国各地,只要是稍微发达一些的地方,各种劳务公司都很普遍!这又是为什么?
 
  答案是为了利益!劳务公司,其实就是个中介公司!工人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工作合同,企事业单位付钱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从中挣一笔!工人在企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从劳务公司领取低廉的报酬!
 
  先看好处:
 
  第一,降低用人单位成本支出,综合考虑岗位效益。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用人单位只管付市场价给劳务公司即可!
 
  第二,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人单位不需要操心,劳务工随进随出,按企业需求灵活快速,节省成本!
 
  第三,减少用人单位劳动纠纷。用人单位规避了一系列风险,纠纷!企业可以轻装上阵,把精力用在管理上。
 
  第四,对劳务公司来说,他只需要集中精力招人,派人,管人,和用人单位搞好关系!然后挣钱!
 
  再看弊端:劳务派遣人员都是没有技术含量的手工工作为主!劳动积极性较低,收入低,保障极少,许多责任难以界定。很容易被用人单位逃避法律义务!目前来看,对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只有好处,对工人来说只有坏处!
 
  这种用人单位的工作,基本上是毫无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简单易操作为主的。真的有技术要求的岗位,工作,必须技术工人,劳务工肯定是不要的!对社会技术创新,对制造业的发展也没什么好处!降低了人工成本,增加了利润,充其量算个自给自足的公司,对社会发展也没有多大助力!也变相的损害了人力,劳动价值,社会价值!
 
  对于这种情况,老朱以为,这也是我国发展过程中,特殊的社会环境下,特殊的用工需求下的一种过渡性的用工模式!但是,救助的是一些没技术的产业,这样不利于社会发展,应该严加控制!长期发展下去,随着技术创新的进步,这种零工,临时工式的劳务派遣将会逐步减少!